阜阳市太和盐业有限公司沙河东路14号一楼109-114门面房对外果真招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所在:太和县沙河东路14号盐业商住楼
2.面积208.85平米,所在楼层1层、楼层层数5层。
二、指导思想
1、果真、公正、公正原则。
2、竞租方法招租原则。
三、衡宇租赁用途
承租人使用上述衡宇必须切合衡宇设计用途及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合)挂号相关划定等相关执规律则要求,不得从事危险物品行业、违法行业及其他不适宜经营项目,不然视作违规。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可按预想的计划使用衡宇并导致租赁条约不可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担负。
四、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纪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执法划定正当经营,因承租方泛起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担负。
五、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划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租赁期内,出租衡宇必须由承租人自己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衡宇;承租期间不得在场合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合支解给他人用,不然视作违约。
3.租赁期内,承租人卖力租赁衡宇的日常宁静治理事情并担负租赁衡宇爆发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治理、停车等相关用度。
4.租赁期内, 承租人对租赁衡宇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计划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必须凭据甲方衡宇的总体设计结构要求、宁静要求进行,不得改变原衡宇结构、场合现状,不得改动或破坏衡宇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衡宇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回复状,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担负赔偿责任。租赁衡宇的装修、装潢用度及租期内衡宇的维修用度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担负。
5.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条约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衡宇场合恢回复样,并且实时交还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7.承租人自中拍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条约,逾期不签条约的视作放弃承租权。
8.具体事宜以《衡宇租赁条约》为准。
六、招租方法
1、接纳有底价的竞租方法出租,在竞租起步价基础上按最终竞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
2、也可离开招租。
七、租期:1-3年
在上述承租期间,如因企业革新、改制或政府城建计划等政策原因,阜阳市太和盐业有限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衡宇场合,不为违约。承租期间如承租方不按划准时间实时缴纳房租,阜阳市太和盐业有限公司有权终止条约。
八、租金
租金竞租起步价为90000/年,(每间租金18000元/年)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
九、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法
1.凡有意承租者,在治理竞租挂号时须缴纳1500元竞租包管金。如果取得承租权,将在承租后转作租房押金或租金,在承租期满时无息退还押金;如果取得承租权后又放弃承租,视作违约,不再退还违约者包管金,同时出租方有权选择竞租价格位居第二高者递补;如果未取得承租权,出租方将在竞租结束后7个事情日内无息退还包管金。
2.租赁期限1-3年,租金一年一付。
十、未尽事宜,阜阳市太和盐业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报名时间所在及联系人
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24年8月22日前到我公司综合部报名(地点:太和县旧县镇万福村凤凰路与乐昌路交叉口盐业公司院内)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15555979666
监督电话:0558-8623991
阜阳市太和盐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