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据经营事情需要,安庆市桐城盐业有限公司现有新建的配送中心1号货仓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所在:衡宇位于桐都会经济开发区龙池路与兴隆路交口。
2.面积:货仓面积1050平方米。
二、指导思想
1.果真、公正、公正原则。
2.竞租方法招租原则。
三、衡宇租赁用途
承租人使用上述衡宇必须切合衡宇设计用途及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合)挂号治理相关划定等相关执规律则要求,不得从事危险物品行业、违法行业及其他不适宜经营项目,不然视作违约。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可按预想的计划使用衡宇并导致租赁条约不可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担负。
四、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纪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执法划定正当经营。
五、租期
条约1年一签。
在上述承租期间,如因企业革新、改制或政府城建计划等政策原因,安庆市桐城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衡宇场合,不为违约。承租期间如承租方不按划准时间实时缴纳房租,安庆市桐城盐业有限公司有权终止条约。
六、租金
租金竞租起步价为95000元/年,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
七、招租方法
接纳有底价的竞租方法出租,在竞租起步价基础上按最终竞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
八、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
九、竞租报名等手续治理划定
竞租者应在2023年12月5日下午5:00前持有效证件到出租方指定所在(安庆市桐城盐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治理竞租报名申请挂号手续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治理。
十、竞租时间所在
1.竞租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9:00开始,逾期视作放弃。
2.竞租所在:安庆市桐城盐业有限公司集会室(桐都会经济开发区龙池路与兴隆路交口)。
十一、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1.出租方以现有状态衡宇场合对外出租。本次招租由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意向承租人应在本通告期截止前到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出租具体步伐和出租方对经营项目相关要求等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执规律则及市政划定等;完成报名的意向的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规模、面积、现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担负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结果和执法责任。
2.本次衡宇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通告中公示面积贮在差别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解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隶属物均不在出租规模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允许及效劳,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可按预想的计划使用衡宇并导致租赁条约不可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担负。
3.租赁期内,出租衡宇必须由承租人自己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衡宇;承租期间不得在场合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合支解给他人用,不然视作违约。
4.租赁期内,承租人卖力租赁衡宇的日常宁静治理事情并担负租赁衡宇爆发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治理、停车等相关用度。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衡宇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计划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必须凭据甲方衡宇的总体设计结构要求、宁静要求进行,不得改变原衡宇结构、场合现状,不得改动或破坏衡宇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衡宇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回复状,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担负赔偿责任。租赁衡宇的装修、装潢用度及租期内衡宇的维修用度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担负。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盐业企业革新、执规律则及市政划定需要拆除或革新租赁衡宇而导致条约不可执行或解除的,租金凭据实际租赁时间盘算,缺乏整月的按实际天数盘算,多退少补。
7.《衡宇租赁条约》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将租赁衡宇场合回回复样实时交还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8.承租人自中标之日起3个事情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条约,逾期不签条约的视作放弃承租权。
9.其他事宜以《衡宇租赁条约》为准。
十二、未尽事宜,安庆市桐城盐业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66615209
监督电话:0556-6205587
安庆市桐城盐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