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现有部分办公楼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所在:庐江县庐城镇内环北路与丝绸路交叉口盐业公司办公楼第五层。地舆情况优越,交通便当。
面积:约400平方米
二、招租方法
接纳有底价的方法竞租,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
三、租赁期限
1-5年,条约五年一签。
四、报名条件
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竞租包管金人民币伍仟元。若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则竞租包管金转为履约包管金,若竞租人没有竞得,则竞租包管金在竟租结束后3个事情日内无息退还。
五、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纪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执法划定正当经营。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六、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划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衡宇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不法出书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法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法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衡宇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不法行医和不法从事再生资源接纳等违法运动。
4.不得利用出租衡宇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运动。
5.不得利用出租衡宇不法从事生产、蕴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运动。
6.租赁期内,出租衡宇必须由承租人自己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衡宇;承租期间不得在场合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合支解给他人用,不然视作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人卖力租赁衡宇的日常宁静治理事情并担负租赁衡宇爆发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治理、停车等相关用度。
8.条约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衡宇场合恢回复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七、报名、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克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17时止。
竞价时间:2019年11月29日9时。
八、报名所在
庐江县庐城镇内环北路与丝绸路交叉口庐江盐业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法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3965541838。
合肥市庐江盐业有限公司
2019 年11月19日